2007年,我隻身一人來到新加坡打拼。這裡常年高溫,每天幹活時我都熱得汗流浹背,苦不堪言,再加上人生地不熟,沒有親人朋友相伴,我更感到生活很枯燥乏味。8月份的一天,我在下班途中接到一份福音單張,上面寫著:「那賜諸般恩典的神曾在基督裡召你們,得享他永遠的榮耀,等你們暫受苦難之後,必要親自成全你們,堅固你們,賜力量給你們。」(彼前5:10)看到這話我心裡感到暖暖的,隨後我就跟著一個弟兄進了教堂,弟兄姊妹的熱情接待,問寒問暖,讓我感受到了久違的家庭溫暖,我頓時熱淚盈眶,彷彿有了一種回家的感覺。從此以後,每逢禮拜天,教堂就成了我的必去之地。
12月份我受洗後,正式走上了信主的路。有一次,我在教堂聽牧師講道,講的是馬太福音18章21-22節:「那時,彼得進前來,對耶穌說:『主啊,我弟兄得罪我,我當饒恕他幾次呢?到七次可以嗎?』耶穌說:『我對你說: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個七次。』」我聽後心想:主耶穌的包容、忍耐怎麼這麼大呢?饒恕人七十個七次,如果人真能做到這一點,那人與人之間就沒有爭鬥了,就有愛、有溫暖了!主的話使我心裡很受感動,下決心一定要按主的教導去做。